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扩大全日制本科生选择专业的自主权,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潜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使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重新选择专业,现结合学校教通〔2017〕5号《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5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学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条 自主选择专业的时间为第一学年结束和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结束。
第三条 自主选择专业的要求:
(一)不得跨招生时对应的普通本科培养类型选择专业;
(二)第一学年结束时不得跨招生时的文、理大类选择专业;
(三)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结束时只能在同类学科专业之间进行调整(分为: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公共管理类),不得跨专业类选择,专业(专业类的划分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执行)。
第四条 转出学生申请自主选择专业应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一)修完相应时间内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
(二)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专业的要求;
(四)符合接收学院的相关要求。
第五条 转入学生应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一)修完相应时间内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
(二)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专业的要求;
(四)转入学生考核需通过学院面试。考核重点为学生基础课程的学习情况、对拟转入专业领域的了解和学习潜力等。
第六条 工作组织
(一)学院成立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成员为院领导、系主任、专业负责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学生转专业考核,制定、公布本学院转专业考核实施细则,并负责本学院的转专业具体工作;
(二)学院每学期按学校规定时间节点将各专业接收学生的计划报教务处;
(三)学生按学校通知要求填写《必赢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并附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后交至所属学院;
(四)学院审核学生申报材料后填写《必赢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学院的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学院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细则,对申请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处;
(五)教务处审核学院所报送的学生的申报材料,归类汇总后分发给拟接收学院;
(六)学院对拟接收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条 重新选择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学习年限、学费标准按重新选择的新专业执行。
第八条 重新选择专业后,学生原已获得的课程学分符合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要求的,经相关学院确认并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予以承认;其他课程可认定为公共选修课学分。
第九条 申请转专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受理: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年;
(二)已自主选择过一次专业;
(三)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四)身体不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五)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的学生不参加自主选择专业;
(六)教育行政部门政策规定不能转专业。
第十条 本办法由必赢nn699net行政办负责解释。
必赢nn699net
2016年8月23日